-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總表(113.09.06更新)
-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總表(113.02.16更新)
-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總表(112.07.25更新)
-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總表(112.01.16更新)
-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總表(111.08.18更新)
-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總表(111.02.24更新)
-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總表(110.08.03更新)
-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總表(110.02.22更新)
- 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總表(109.09.22更新)
-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總表(109.01.02更新)
-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總表(108.09.19更新)
-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總表(107.12.18更新)
- 107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總表(107.07.10更新)
-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總表(107.03.02更新)
-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課程總表(106.08.10更新)
◆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申請時間:每學期第4-7週(下學期僅限應屆畢業生申請)
◆申請地點:各學程設置單位(請點此查詢)
◆學生申請證書的流程如下
(1)學生需檢附「歷年成績單」+「證書申請單」,向學程設置單位提出申請
*若本學期還有課程成績未出來的,可另檢附經課務組核章之選課清單。
*「證書申請單」可從【學程系統】列印(請點此參閱操作手冊),或使用各學程既有的「證書申請單」格式。
(2)學分學程設置單位、教務單位審核
經學分學程設置單位無誤並報請教務長或進修暨推廣部部主任、校長同意後,由校級行政單位(日間部為註冊組、進修部為進修教育組) 製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
*如對申請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有任何疑問請洽各學程設置單位。
*附檔:學程系統操作手冊-110學年度版
賽會活動籌組專業人力就業學士學分學程 【教育目標】 為培養學生更多元化之職場就業技能,以運動與賽會活動辦理就業職場現況及強化學生與業者互動關係,提升學生之就業力,以利畢業生未來順利進入職場。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21學分 |
文化與觀光學士學分學程
【教育目標】 近年來隨著來臺觀光人數屢創新高,觀光產業更被行政院列為國家六大新興產業之一。為了因應觀光旅遊人才之需求,推展臺灣之相關產業,以及配合國家未來發展方向,人文學院規劃「文化與觀光學士學分學程」,以培養兼具人文素養與跨領域視野的觀光旅遊人才。課程規劃包括專業必修學群(分為文化類、觀光類)以及專業選修學群(分為歷史與文化、觀光與實務、民俗與藝術、語言與溝通四大領域),由本校人文學院、商學院休閒運動管理學系、通識教育中心、語言中心共同開課。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16學分 【參考附件】031-文化與觀光學士學分學程科目異動及規劃表-1110510院課程通過 |
創新創業學士學分學程
【教育目標】 因應全球產業競爭日趨激烈的世界潮流,培育具有創新管理的專業人才,配合學校發展並提升學生就業之競爭能力。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18學分 【參考附件】112學年度創新創業學士學分學程科目規劃表(1120517院課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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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智慧與大數據分析學士學分學程
【教育目標】 商業智慧(Business intelligence),係指利用現代資料倉儲技術、線上分析處理技術、資料探勘和資料展現技術進行資料分析以實現商業價值。而大數據分析(Big data analysis)指從各種各樣類型的數據中,快速獲得有價值訊息的能力。「大數據分析」的「商業智慧和分析」已經成為未來資訊發展重要技術趨勢。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19 學分 【參考附件】 111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商業智慧與大數據分析學士學分學程科目規劃表(1111207院課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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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涯探索及創新創業學士學分學程
【教育目標】 協助學士班學生探索未來職涯發展的方向,以培養學生職場軟實力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16 學分 |
領隊導遊人才培育學士微學程 Micro Certificate Program (Undergraduate) for Cultivating Talents as Tour Leaders and Tour Guides 【教育目標】 為提升學生多元跨域之學習興趣及機會、增加職能專長,結合本校觀光旅遊、文化溝通等課程,透過兼具理論及實務之訓練,培養全球化休閒旅遊產業所需人才。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8學分 |
戶外體驗與青少年服務學士微學程 Outdoor Experiential Learning and Youth Services 【教育目標】 為因應快速的社會變遷,青少年議題多元化的趨勢下,需培育具有彈性輔導技巧的青少年工作人才。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8學分 |
賽會活動企劃學士微學程 Non-Degree Micro Master in Events Planning 【教育目標】 為因應未來運動產業及現階段運動賽事辦理之快速成長,並引進企業界參與人才培訓工作,俾使大專院校學生培養更多元化之職場就業技能,以運動與賽會活動辦理就業職場現況及未來產業發展,提昇學生之就業力,以利畢業生未來順利進入職場。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9學分 【參考附件】013-賽會活動企劃學士微學程開課規劃表.pdf |
職涯探索及創新創業學士微學程 Non-Degree Bachelor Micro-Program in Career Exploration and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教育目標】 協助學士班學生探索未來職涯發展的方向,以培養學生職場軟實力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8 學分 |
性別學士微學程 Gender Micro-Program 【教育目標】 培養學生具備性別意識的公民素養,以累積臺灣推動性別平權工作的基礎人才。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8學分 【參考附件】性別學士微學程科目規劃表-1120509院課委會通過 |
文化與觀光學士微學程 Non-Degree Bachelor Micro-Program in Culture and Tourism 【教育目標】 近年來隨著來臺觀光人數屢創新高,觀光產業更被行政院列為國家六大新興產業之一。為了因應觀光旅遊人才之需求,推展臺灣之相關產業,以及配合國家未來發展方向,人文學院規劃「文化與觀光學士學分學程」,以培養兼具人文素養與跨領域視野的觀光旅遊人才。課程規劃包括專業必修學群(分為文化類、觀光類)以及專業選修學群(分為歷史與文化、觀光與實務、民俗與藝術、語言與溝通四大領域),由本校人文學院、商學院休閒運動管理學系、通識教育中心、語言中心共同開課。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8學分 【參考附件】文學院文化與觀光學士學分學程(含微學程)科目規劃表 |
戶外體驗與青少年服務學士微學程 Outdoor Experiential Learning and Youth Services 【教育目標】 為因應快速的社會變遷,青少年議題多元化的趨勢下,需培育具有彈性輔導技巧的青少年工作人才。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8學分 |
賽會活動專業人力學士微學程 Program in Professional Manpower of Organizing Sports Events 【教育目標】 為因應未來運動產業及現階段運動賽事辦理之快速成長,並引進企業界參與人才培訓工作,俾使大專院校學生培養更多元化之職場就業技能,以運動與賽會活動辦理就業職場現況及未來產業發展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9學分 |
休閒管理學士微學程 Leisure Management Program 【教育目標】 為因應休閒運動產業專業化之世界趨勢,以培養具競爭力之休閒管理人才 【取得證書所須修習學分數】9學分 |
第一條
為鼓勵本校學生修習商學院 (以下簡稱本院) 設置之賽會活動籌組專業人力就業學士學分學程及賽會活動企劃學士微學程,培養跨領域商管專業人才,特訂定「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賽會活動籌組專業人力就業學士學分學程暨賽會活動企劃學士微學程獎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學生符合以下條件者,得申請獎助修習本院學程。
一、本校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 (不含碩士在職專班) 在籍學生。
二、當年度申請本院學程、獲結業證明書,且提出本獎助申請者。
第三條
獎助名額以當年度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或其他教育部補助經費項目中得提供獎助金之金額為上限,每學程每年以2-6人為原則,每學期實際名額以各學期公告為準。
若申請獎助件數超過該學程名額上限,則依學分學程科目修習平均成績,數字高者優先;如學分學程科目修習平均成績相同時,則以學分學程修習總學分數為發放順序,數字較高者優先,如再相同時,得增額錄取。學分學程獎助金額為800元、微學程300元。
每人申請以1次為限,多張本院學程結業證明書申請者擇一提出申請,以獎助1次為限。不得重複支領本校其他單位所設類似辦法之獎助。
第四條
符合資格者應於本獎助申請公告截止日前檢具相關文件、獎助申請表 (如附件) 向本院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條
本辦法經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賽會活動籌組專業人力就業學士學分學程暨賽會活動企劃學士微學程獎助辦法
獲獎助名單公告
111年度國立臺北大學 商學院賽會活動籌組專業人力就業學士學分學程暨賽會活動企劃學士微學程獎助申請 獲獎助名單公告
- 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認定申請表(113學年度起)
- 國立臺北大學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辦法
- 國際素養護照 (登入方式說明)
- 休運系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說明:
- 通過標準請見校訂辦法(第2點)。
- 修習英語授課專業(EMI)課程者申請流程:持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系辦核章→至語言中心繳交文件。
- 修習其他課程或持語言檢定證明者申請流程:持申請書及證明文件→至語言中心繳交文件。
- 入學當年度透過「校內英語能力測驗」或「紙本文件申請」達大學英文課程免修/抵免者即等同於符合「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資格,語言中心將依此辦理,不需另外申請。
- 修習「英語精進課程」者,將於期末成績確定後,由語言中心直接於系統核定,不需另外申請。
1. 如果我修課時A這門課是屬於應用選修,112年課程地圖A這門課是屬於領域選修,那畢業學分是屬於應用選修學分還是領域選修學分呢?
Ans:若課程原在應用選修裡,112課程地圖已移至領域選修,則畢業學分數可認列為領域選修。(前提是課程名稱及學分數完全相同)。
如:休閒講座(二半;3學分)在111學年度為領域選修,112年列為領域選修,若110級的同學有修這門課,畢業學分可認列為領域選的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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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在選課時有看到「企業倫理與永續發展」和「企業倫理」,有什麼差別嗎?
Ans:112學年度,「企業倫理」更名為「企業倫理與永續發展」 ,只要是這名字的課程即可選修,皆會認列為畢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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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修的領域選修學分已超過畢業門檻,多的學分可以認列到應用選修嗎?
Ans: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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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修的術科學分已超過畢業門檻,多的學分可以認列到其他學分嗎?
Ans:不可以,超修術科不計入畢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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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修的通識學分已超過畢業門檻,多的學分可以認列到應用選修嗎?
Ans:不可以。